第646章 狗头军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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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问忠心护主的庞秋霞还有什么人是她怕的,只能是他哥庞万春。

    当然平日里不怕,只有当庞万春发火的时候,她才会心里生出一丢丢的怯懦之意。

    庞秋霞带着滔天的怒火,跑到她哥面前告状,说李逵把五小姐给欺负惨了,要拉着他哥哥参加对李逵的申讨之中,如果申讨不成,她将保留太师府首席大丫鬟的权力,去太师府搬救兵。

    庞万春乍一听,还以为是真的。可是细细一品,却觉得不对劲了起来。李逵为什么要欺负五小姐?

    他们不是青梅竹马吗?新婚第一晚,就做出禽兽行径?越琢磨越不对劲,总不至于新婚第一晚,李逵和五小姐在新房里躲猫猫吧?总得做些对得起祖宗的事才好。出现点状况,太正常。想到这里连庞万春都不好意思了起来,当即脸就沉了下去。

    已经不是什么初哥的庞万春,自然明白其中的道理。

    他虽然说不出:

    “正是破瓜年纪,含情惯得人饶。

    桃李精神鹦鹉舌,可堪虚度良宵。

    却爱蓝罗裙子,羡他长束纤腰。”

    这样的诗词。

    更没有下作到说出:“一种销魂谁解得,云英三五破瓜前。”的念头。

    但他也明白了:“破瓜之岁,志慕清虚。”的深刻含义。面对亲妹子,他只是茶壶里煮饺子,一肚子话,却说不出来这种意境罢了。

    虽说是亲兄妹,但也是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而妹妹愤怒的根源,正是属于他不能说的范畴。要是家里有个女人……庞万春琢磨着,也许会好很多。可惜,事赶着事,哪里容得他去临时找人来替代嫂子的角色?

    至于家里父母,他们家就剩下了兄妹两人。长兄如父,却也遇到了男女有别的事,让庞万春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好不尴尬。

    面对叫嚣着,扬着手中的弹弓要保护五小姐的妹妹,庞万春默默的将妹妹的弹弓没收了,并且很严肃的告诉自家妹子:“以后不能如此野了,李家是读书人,今后容不得她造次……”

    “还给我!”

    见喜爱的弹弓被兄长没收了,庞秋霞顿时急了,如同鼹鼠般在地上蹦哒,却怎么也无法从庞万春手里抢回来她的宝贝弹弓。

    庞万春虽武功低微,唯一的实力是神箭无敌。如今他连和阮小二一争长短的心思都没有了,他已沦落到了在李逵麾下只能欺负熊孩子阮小七这样的半大小子,但要想不让妹妹将弹弓抢回去,实在太简单了。

    又是威吓,又是怒斥,好不容易等妹妹消停了些,他这才开口道:“妹子,你这样的性格,以后哪里有婆家要你?”

    这话要是对十六岁少女说,绝对是晴空霹雳,天都要塌了的噩梦。

    可是庞秋霞才十三岁。

    当然,普通人家十三岁的女孩,也懂得不会女红,不懂的勤俭持家,是不会嫁人之后幸福的。可惜,庞万春是太师府周围孩子王,她是女儿身,但是长了一颗熊孩子的心。大大咧咧的叉着腰对庞万春叫嚣道:“不就是男人吗,姑奶奶上街去走一遭,抢十个八个也不在话下!”

    庞万春气地暴跳如雷:“你个妮子,竟然想要当女霸王……”

    话说到一半,连庞万春都有点说不过去了。

    李家是什么人,他难道还不清楚吗?

    真要是妹妹成了这样子,恐怕在李逵会被继续朝着女霸王方向养。在沂州遇到李逵的时候,李逵表现出让他怀疑的热情,很让人怀疑。

    当然,李家也不是什么真的书香门第。他之前就想要夸奖一下老李家的优良传统来着,可惜话到嘴边,发现不合适。

    除了刚认识李逵的时候,还有李逵在赶考的时候有点读书人的样子。等到这厮中了进士,殿试上大发神威之后……就原形毕露了。除此之外,老李家根本和书香门第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家里头称得上好人的都没有。反倒是李逵在战场上,才是李家人驰骋的地方。

    可大宋对将门太不友好了一些。

    李逵真要是投靠将门,他恐怕这辈子都要被读书人欺负死了。

    同类之间的倾轧,才是最可怕的。尤其是当同类发现其中出了个异类的时候,更是会像是中了符咒似的,完全不管不顾。当年的王韶,有王安石的支持,可是当他收复了青塘,回京入主枢密院之后,就成了众矢之的。

    王韶也是进士出身,本身还是进士及第,可以说在科举上,属于最为精英的一小撮读书人。

    即便这样,王韶还是成了所有文官的眼中钉,肉中刺,最后不得不被诬陷之后贬谪。

    李逵的情况也很不妙,好在他官小。

    没错,就是官小。

    他不像是王韶那样,统筹熙河开边的一把手。名义上指挥作战的是安焘,他可不好对付。该忍的时候忍耐,真要是逼急了,就安焘的战斗力,拉着章惇一起死不太可能,可是拉着蔡卞就很有希望。所以,面对安焘,变法派发现这位怂了之后,就没有了下文。

    可李逵不一样。

    李逵的根基和安焘没法比,安焘执掌了谏院十多年。可以说朝堂上的御史,不少都是他以前的部下亲信。如果变法派发动弹劾,别让安焘知道,一旦让他发现了对手是谁,他也不是没有反击的手段,而且更加猛烈。

    有着莫大麻烦的李逵,肯定不会像当初那么包容庞红霞了,甚至会厌恶。

    当然,这些都是庞万春自己的想法而已。

    婚后三日。

    也是女主人归宁的日子。

    在大宋,还有种说法,叫拜门。也就是女婿和女儿,在成婚第三天带着礼物去老丈人家里汇报成果……不对,不会这么快,主要是去老丈人家里吃喝,算是认门。不像李逵和刘葆晟认识好几年了,而且两家还非常熟。很多女婿直到成婚的这一天,还见不到老丈人。

    等到拜门这一天,才是翁婿第一次见面,才有机会给老丈人敬酒。

    这是给两家人认识,熟悉的一个礼节。

    一般拜门,女婿会在老丈人家里住上一段日子,除非女儿远嫁,或者女婿是官员,无法离开官员辖区。在东京城内,这种规矩被弱化了。好在李逵如今是待选官,只要官职一天没有落实下来,他就能一天不上衙。

    这日,刘家清扫了前后院子,将女儿出嫁前的院子整理出来,好让女婿和女儿住下。

    就连刘葆晟,这几天也没有离开家里的意思。

    等到李逵带着礼物进入刘家的时候,门房的下人,甚至账房管家都恭敬的喊上一句:“姑爷!”

    阮小七从身边的钱箱子里散出一把银瓜子,就当是打赏了。

    “岳父请喝茶!”

    “好孩子!”

    “岳母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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