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中国太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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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分钟后,伴随着系统的倒计时,庞学林缓缓闭上了双眼。

    “十,九,八,七……三、二、一,欢迎宿主来到中国太阳世界。”

    庞学林睁开眼,天还黑着木质的窗棂隐约传来一丝光亮,一股淡淡的寒意

    从破碎的窗纸以及歪歪扭扭干裂木棱缝隙里透进来。

    在床的那头,传来打雷一般的呼噜声,还能闻到一股浓重的脚臭味。

    庞学林重新闭上眼睛,系统给出的身份设定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位面中国太阳世界

    身份庞学林,十六岁,小学三年级时父母双亡,寄养在堂哥水娃家,平日在家务农。

    任务利用中国太阳工程,探索尽可能多的恒星世界。

    任务奖励

    第一,每完成一个恒星世界探索,就可以奖励宿主一次重返过往位面世界的机会。

    第二,随机抽取位面世界的一项科技作为奖励。

    庞学林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严肃起来,中国太阳世界的任务难度,比他想象的要大很多。

    在小说的原著,“中国太阳”是位于太空中的一个巨大的反射镜,通过反射镜将阳光聚焦到大气层内的某个点,从而改变某个区域的气候环境。

    正是利用中国太阳,科学家们改变了整个大西北的干旱环境,使之成为了塞外江南。

    在即将要退役的时候,身为第一代太空产业工人的代表,水娃提议中国太阳改造成一艘恒星际飞船。

    利用太阳的光压,对其进行加速,使之成为一艘恒星际飞船。

    按照计划,“中国太阳将”首先进入金星轨道之内,尽可能地接近太阳,以获得更大的加速光压和更长的加速距离。

    这将通过一系列复杂的变轨飞行来实现,其行驶方式很像大航海时代驶逆向风的帆船。

    等到“中国太阳”加速到一定速度后,七十天后,它将通过火星轨道;一百六十天后,它将掠过木星;两年后.它将飞出冥王星轨道成为一艘恒星际飞船,飞船上的所有人将进人冬眼;四十五年后它将掠过半人马座,宇航员们将短暂苏醒,自中国太阳启程一个世纪后,地球才能收到他们发回的关于半人马座的探测信息。

    然而半人马座三星也不过是中国太阳漫长旅途上的一个驿站,掠过半人马座三星,中国太阳由于半人马座三星进一步加速,它的速度将达到光速的百分之十五。

    并且将于六十年后,也就是自地球启程一个世纪后到达天狼星。

    当中国太阳掠过这个由天狼星a、b构成的双星系统后,它的速度将增加到光速的十分之二,向星空的更深处飞去。

    按照小说中所描述的飞船上生命冬眼系统维持极限,中国太阳有可能到达波江座-e星,甚至可能最后到达鲸鱼座79星,这些恒星都被认为可能有行星存在。

    但这只是理论上的计划,到底能不能成功,谁也说不准。

    在漫漫旅途中。这种利用太阳光进行恒星际飞行的太阳帆飞船,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这就好比大航海时代之前的人类。

    人们只记得哥伦布发现了美洲新大陆,开启了大航海时代。

    可又有多少人知道,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茫茫大洋之中,葬身多少前往大洋深处的航海家和探险者。

    这是一段注定九死一生有去无回的旅程。

    水娃之所以选择踏上这一段有去无回的旅程。更多的是为了激发人类世界对于星空的好奇心。

    而非真的指望有朝一日能够顺利完成计划中的任务。

    但对于庞学林而言,不管是为了任务,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都必须完成这样的旅程。

    可问题是,现在的他,仅仅只是一个大西北黄土高原上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的半大孩子。短时间内,他什么都不做不了。

    庞学林决定不再多想,反正现在自己还只有十六岁,未来还很长,他有的是时间去改变这一切。

    在如同雷鸣一般的鼾声中,庞学林迷迷糊糊又睡了过去,等他再次醒来,已经天光大亮。

    窑洞里,水娃他爹也就是自己的三叔,正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

    三叔今年还不到五十岁,因为常年劳作,皮肤晒得黝黑,一道道深深的皱纹,在他脸上刻下了岁月与劳作的痕迹。

    整个人伛偻的腰,看起来仿佛六七十岁的小老头。

    庞学林耸了耸鼻子,外面传来包谷粥的香味,婶婶正在为早餐忙碌。

    在系统赋予自己的记忆中,父母去世之后,自己就被寄养在了三叔家里。

    平日里,三叔一家人对自己还不错,至少衣食住行和水娃没什么区别,水娃有的自己也有。

    当然,干活什么的同样也少不掉。

    庞学林从床上爬起来,裹了件黑色的棉褂子。

    这时,三叔说道“林娃子,手脚麻利点,今天俺们还得去地里把那两亩麦子全收了。”

    “好勒。”

    庞学林点了点头,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自己也是家里的壮劳力之一,自然也不会推脱。

    庞学林先是去了趟茅房,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

    随后,他找了块布片子,沾了点淘米时用剩下的淘米水,随便在脸上抹了两下。

    在这个干旱少雨的大西北,喝水一直是个大问题,更不用说洗脸了。

    因此,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水窖,用来储存雨水。

    村子里只要手头稍微有点闲钱的,都会在家里挖上一个水泥窖。

    但三叔家显然不在这一行列,只能用爷爷那辈就传下来的泥土窖。

    天热的时候,这种土窖里的水就容易发臭,喝的时候带着一股苦味涩味。

    只能煮开了,勉强当作饮用水。

    幸好现在天气已经入秋,天气不像夏天那么热,水窖里的水倒也还能接受。

    三叔一直指望着今年的小麦丰收,秋粮入库之后,能够拿粮食换点钱,到时候在家里建一个水泥窖。

    都说半大小子,吃垮老子。

    早餐虽然只是小米粥配腌咸菜,但庞学林和水娃都吃得很香甜,吃到一半的时候,庞学林突然抬起头,对坐在一旁的三叔道“三叔。等农活忙完了。俺想出门闯荡一下。听说现在南方那边还是挺容易赚钱的。”

    三叔微微一愣道“不行,林娃子,你才多大?小心出去让人给骗了。再说了,家里也没有这个路费,让你出门闯荡。”

    庞学林无奈道“三叔,路费俺可以自己挣。”

    三叔放下筷子,板着脸道“林娃子,俺说不行就是不行。”

    庞学林有些无奈,坐在他对面的水娃朝他憨厚地笑了笑

    水娃比庞学林大两岁,今年才十八。

    不过他性子敦厚,基本上他爹怎么说他就怎么听。

    吃完早饭,三人每人戴上斗笠拿着镰刀出了门。

    屋外是一片荒凉而贫瘠的世界,漫天都是一片黄褐色的土地。

    时候已经入秋,整个黄土高原,根本见不到多少绿意,纵横的沟壑布满了水土流失留下的痕迹,宛若老农脸上的皱纹。

    庞学林跟着水娃和三叔前往麦地。

    接下来的时间,三人就是沉默的干活,中午的时候,三婶专门送到地里送来了油泼面,算是这个时候难得的美味。

    也就农忙时节,需要进行重体力劳动的时候才能吃到。

    忙活了一天时间,三人终于将两亩地的麦子全部收割完毕,这才回家。

    虽然经历了高强度的劳动,出了不少汗,但洗澡是不可能的,也就只能用湿布在身上擦一擦将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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