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4章 维捷布斯克城与琥珀之路的新局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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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54章 维捷布斯克城与琥珀之路的新局面

    又是一个明媚早晨,和煦吹风横扫茂密森林,泥泞的大地正被快速吹得干燥。

    骑兵们在大卢基城外的空地聚集,一张张白皙的面庞面相南方,深邃眼眸下一双湛蓝的眼睛锐气逼人。

    绝大部分战士带上了在皮革上铆接铁片的板甲衣,它只是一件可以保护躯干的上衣,现在纷纷整齐折叠后挂在马鞍右侧。

    恰是在马鞍右侧,每名战士带上两个箭袋

    罗斯王国对箭矢有着自己的细分标准,留里克并不清楚弓磅数与箭重格令的正确搭配比例。

    作为最常用的作战箭矢之普通轻箭,它被笼统归类为“十分之一磅重”,换算下来一支箭也足有接近40g了。设定如此规章非常便于工匠批量的铸造箭簇、制作箭杆与黏合羽毛,最终成品的重量基本保持一致,从而达成需要的战术效果。

    客观的说,罗斯大规模进口的佩切涅格人的突厥角弓经过测试,它总是有着50罗马磅上下的磅数,与配套的量产型轻箭,弓与箭的格令笔直虽没有达到最优,也没有坏到哪里去。

    要拉开这样的弓对于一个壮年北欧男子简直轻轻松松,奈何很多骑兵战士过于年轻,他们的身体仍在高速成长,目前拉开自己的弓略显吃力从而遏制了自己的作战时间。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他们的身体愈发强壮,双臂愈发粗硬,奈何被要求骑马作战,双腿也被迫向着轻度罗圈腿发展。

    一个箭袋装着三十支箭,两个塞满的箭袋总重达到七个罗马磅。

    实战早已证明,一个箭袋里箭矢塞太多不利于抽箭,塞得太少又不利于作战持续。三十支箭的规格是实战中摸索出的平衡,如今罗斯的常备骑兵与奥斯塔拉骑兵都这么做。

    虽然都是骑兵,在武装上自然是“秃头”菲斯克率领的第一骑兵队最为精锐。

    铁皮盔上插着羽毛,战士人手一张反曲角弓、一把易于突刺的佩剑,至于法兰克式的骑矛并不装备。

    弓马骑射是他们的主要作战方式,而这个时代草原骑兵的弯刀骑砍作战流派尚未兴起,罗斯骑兵一旦到了必须策马近战的程度便拔出剑来,他们也在实战中发现,比起劈砍,还是将剑平直举过头顶发动突刺更具杀伤性。

    第一骑兵队最富作战经验,而奥斯塔拉骑兵作战经验不足,武器装备也更差一些。

    最差劲的莫过于那些从大卢基突击征召的一百骑,这些男孩仅仅懂得骑马,他们还没有资格在战场上拼杀除非不得已。这些人被卡洛塔规划为骑兵队中的后勤部队,一百骑拥有三百匹马,那些单纯托货的战马背负沉重行囊。

    由此任何人可以看得出,女公爵对彻底征服控制波洛茨克志在必得。

    七百骑兵搭配近千匹马,极为强悍的真容使得这种偏师进军的行为好似一场国家级的战略主攻。

    战士是年轻的,连战马也是年轻的。大量战马是837年开始在罗斯降生。新一代马驹不但在服役,其所生育的第二代马驹也开始服役,罗斯的马匹保有量乐观的说在以指数级增值。

    只要有青草马匹就不会饥饿,它们必须运动起来,唯有如此才不会罹患肠胃病。

    每年春季合格的马匹都要修剪蹄子再安装翻新的蹄铁,此乃正常的保健行为,而在战争时期,这种保养立刻显现出它强大的战术优越性。

    因马铁铁的存在,带有特殊棱角的蹄铁不止使得战马能在冰面行走不担心打滑,在偏泥泞的河畔区域行动一样有着优势。

    根据过去的经验,倘若以伤害马儿的代价不断催促它前进,骑兵仅用两个白天即可从大卢基冲到维捷布斯克。

    现在并没有战事,虽是南下进军,卡洛塔无意逼着骑兵队狂奔,却也不会磨蹭。

    她向全军下达明确的行军指令:“现在正值最美好的夏季,白昼时间极长。我们将利用三个白天行军,到了第三天的傍晚,我们就在维捷布斯克扎营休整。”

    女公爵已经与罗斯大将菲斯克商议完毕,她给全军设立了路线图,百夫长、三十人长、小队长,消息一层一层下达迅速传遍全军,每一个战士都明白自己在未来行动中的位置。

    白布上缝合这交错的蓝色条纹,这是罗斯船桨旗帜,又被法兰克人解读为“圣安德烈十字旗”。

    白布上用黑色布条缝合出抽象的牛头纹路,这是奥斯塔拉的牛头旗。但在牛头旗的左上角还要再缝合出一面小的罗斯船桨旗,表示奥斯塔拉是罗斯王国的附庸。

    两面旗帜明确表明了庞大骑兵队的性质,他们以百人队为一个作战单元,最终分成七个单元,在洛瓦季河畔排成纵队,向着河流源头之湖前进。

    一路上真可谓鸟语花香,战士们纷纷摘下头盔挂靠在马鞍的挂扣处。

    长时间骑马弄得人臀腿酸痛,渐渐的宜人阳光与好风景也不再吸引人。

    军队不可暂停推进!中途不可休息!

    处于爱惜马力,战马被故意维持着缓步走的速度,那速度就比人的步行快一点。

    如此慢速马匹可以长时间行进而不觉得累,苦的就只有骑手了。

    战士们期待着傍晚降临,这样就不必在马背上以不雅姿态如厕,就能躺在草地上舒展自己酸麻的跨步,还能放下铁罐和陶瓮煮些混了奶油的麦子香喷喷地吃顿热饭。

    以这种好似蒙古骑兵式进军法的罗斯-奥斯塔拉骑兵,仅仅一个白天的功夫他们就冲到了距离出发地大卢基约莫五十公里的河源湖泊——洛瓦季湖。

    他们在湖畔舒服地过了一夜,次日清晨战士们给阴燃的篝火再添新柴,再吃上一顿热饭后也不忘给自己的战马喂些撒了盐的温水,接着继续枯燥无论的行军。

    广袤大地唯有一直骑兵队浩浩荡荡推进,有战士看到了大型动物在森林中的魅影,碍于行军要求没人敢脱离队伍发动狩猎。

    他们一直在团状的森林缝隙中穿行,在绕过一片地标性的巨大沼泽后不久,西德维纳河宽阔河面终于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继而他们顺利找到那片可供马匹直接涉水而过的浅滩区域,一座木头堡垒也如预期般屹立在河畔。

    见到那堡垒,还有木墙上树立桅杆上飘扬的罗斯旗帜,卡洛塔悬着的心终于安定下来。

    菲斯克攥着缰绳从较为后队的位置快速进抵队首,对卡洛塔搭上话:“看来我们留驻的兄弟们一切安好,你可以放心了。”

    “是啊。我最担心的斯摩棱斯克人真是一群蠢货,我居然高看他们了……”

    卡洛塔的语气充满不屑,菲斯克的态度也如此,他故意问道:“其实是真的希望那群家伙攻打你一下?”

    “希望,也不希望。”

    “前后矛盾。”

    “唉。”卡洛塔顿了顿气看一眼菲斯克年轻而络腮胡的大毛脸:“只有打一场仗才能让我的骑兵成长。可我并不打算主动进攻他们乱了我的计划,如果可以打一场防守反击是最好的。”

    “你?就真的希望一群斯摩棱斯克弱旅到你的地盘送死?”菲斯克笑着摇摇头:“我不觉得他们如此之蠢。”

    “谁知道呢?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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