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他逃,他追,他们都插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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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门关前, 两军对垒。

    正跟随武安君出关的,过寥寥几十人,大多是跟随在他身边许久的将士, 还有一些手无寸铁的谋士, 终生奉主的家臣。

    待站定后, 武安君手持大夏龙雀, 凝眸去看。

    在城墙之上时,看乌泱泱同雪『色』切割的军队, 他们便心肚明两军人数的差距。

    更别说双脚站在土地上,亲眼感受这征战。

    说后方前来压阵支援的步兵队, 是身披寒甲的玄骑,也因为主将回归的第一仗倾巢出动,足足数千。

    一方十万大军,一方几十人。

    在豫王还没投降前,好歹寒门关还有三万兵力, 若是后方支援, 集中国力, 也能勉勉强强凑齐十万。如果大渊继续增派援兵,速战速决的话, 这仗也是能打。

    只可惜豫王一纸降书, 彻底破灭了这可能。

    平心而论, 武安君并没有那么能接受。

    他戎马一辈子,没有投降过一次,此回做好了送的准备。但在豫王都已投降的前提下, 显然没有让士兵们白白送的必要。

    玄骑内传来一阵马蹄声。

    一匹匹黑『色』的骊马如同摩西分红海,浑身雪白的神骏踩白雪而来,其上将领面容平静。

    武安君犹豫地问:“来可是大渊三皇子?”

    虽说骑千里神骏照夜白, 穿大渊三皇子标志『性』的白衣。但管是手上那把明显是七星龙渊的宝剑还是满头霜华似扎起的白发,都让武安君敢直接确认。

    “正是。”宗洛颔首道。

    他翻身下马,抱拳道:“武安君,久仰大名。”

    宗洛没有对武安君执意降,反而出城挑战的行为多说么。

    要是他方才没有一箭把那杯毒酒打翻,恐怕现在武安君已喝下了。如同上辈子那样,至没有抗旨。

    换而言之,横竖都是。

    慈掌兵,宗洛领兵作战这么多年,早已见惯了无可奈何,明白该残忍的时候绝对能仁慈。

    他敬佩武安君的节,敬佩武安君的高洁。也愿意以一对手的身份,做一大的成全。

    “既如此,如致师,由双方主将出战。”

    宗洛提出自的想法:“我闻将军大名已久,愿为一战!”

    同的仗也有同的交战方式。

    像守城攻防战,便是攻城和守城的对垒,布阵也有少讲究,例如攻城方把剑盾兵放在前面,守城方布弓箭手,都是为将的学问。

    若是平原交战,两军对峙,按照前朝规矩,得先“致师”。

    致师是一十分古老而原始的作战方式,源于前朝礼数。前朝礼崩乐坏,子名存实亡,礼法倒是好好保留了下来。

    它开始指的是两军交战前,双方派出战车两到三人,以迅雷及掩耳之势冲进地方阵营里抓几幸运俘虏回来。又或是派出单人单骑,冲到阵前晃一圈,口中大声叫骂,极尽挑衅,激励士。

    后来随礼法完善,这野蛮粗俗的方式逐渐被替。如今说的致师大多指的是两军交战前,双方各自派出几员大将进行单挑。

    单挑的结果会对接下来的两军交战产生重要的士影响,也带孤胆英雄般的优雅,已是各国非偷袭或特殊情况下必走的流程。

    宗洛提出致师的原因很简单。

    战而降管是从军事还是从政治角度都相当于白给。能费一兵一卒拿下为么要浪费兵力?

    说到底,还是给武安君面子。

    武安君哂笑:“老夫虽然老了,手上宝刀可还未老。”

    习武之人虽然身体会老化,一身武艺却会退步。

    单论武艺,除非是骨骼清奇的习武才,否则年老之人多练的那几十年也绝非白给。

    既然承了情,他也扭捏,攥大夏龙雀便道:“此刀乃大夏龙雀,刀首蛇头,刀身古蛇,幻饰龙雀,故此得名。”

    像两军主将的比试,反倒更像江湖名侠的单挑,打之前还得同对手介绍一下自的兵器。

    没由来的,宗洛想起自小时候看的武侠电视剧,应声道:“此乃湛卢剑,刀柄玄黑,故此称卢。成剑之时长虹贯,月避之,鬼神哭嚎。”

    “湛卢宝剑!”武安君惊愕。

    众所周,而今湛卢的主人为大渊皇帝,大渊三皇子的佩剑则是同为十大名剑的七星龙渊。而今三皇子手中竟然拿仁道王剑湛卢,而见七星龙渊,这怎么叫人惊讶。

    武安君感慨:“多年来,大夏龙雀同湛卢作为刀剑之首齐名已久,没想到竟然再次碰面,实叫人称奇。”

    他看面前白发白衣的三皇子,只觉得自似乎看到了未来大荒的雄图霸主......,并非霸主,而是开朝盛世的明君。

    宗洛笑了笑。

    下一秒,他的笑容收敛,运起内力,从方才的随意陡然锐利起来,势圆融如意,仿佛同手中宝剑浑然一体,衣摆猎猎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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