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露马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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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鹭城市发生了多起撬盗保险箱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给社会带来了恐惧。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各异,因此按个案分由辖区分局和派出所侦查。为了尽快破案,市公安局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基层一线进行指导。然而,至今未有一案取得进展,社会舆论哗然。

    局长秘密会见向城后,从不同的作案手段中找到了案件的共同特点,为什么案件均发生在市区和郊区?他判断案犯一定深藏于市区。

    难道市区有一群各不相干的撬盗保险箱的罪犯?怎么可能?他判断,这是由一人或几人小团伙作的案。

    那么,犯罪分子留在保险箱上的撬钻痕迹各异又如何解释?他以龚警官为假想对象,老龚当过兵摸过枪,入伍前是钳工,部队转业后进入公安队伍,既具有撬钻保险箱的“特技”,又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所以每次作案,既不留下指印、脚印等证据,还使用不同的作案工具,造成撬钻痕迹差异,以迷惑警方。

    局长当机立断,成立了一个秘密的专案组,将全市撬盗保险箱案件并案侦查。

    专案组把龚警官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为了不打草惊蛇,遂将毅虹的案件交由他处理。

    负责侦查这么重要的案件,说明组织上对自己的能力是认可的,政治上是信任的,老龚内心还挺得意。

    他思路特别,接手案件后并未纠缠在现有的证物——工作服和纽扣上,而是把毅虹来鹭城的时间作为突破口。

    他清楚地记得她来鹭城的当天,因为捡到的尼龙布袋子中的巨款不知去向而被派出所留置。为了确认这一时间,他让手下查阅了当时的卷宗,证明他的记忆准确无误。

    毅虹详细交代了乘坐列车的班次、车厢、座位、邻座的模样,以及出站后遇到的摊主、路边乞讨人员等等。龚警官带领小组成员不辞劳苦,逐一走访调查。最终认定,市电视机厂撬盗保险箱案件案发时,她不在本市,不具备作案时间,决定放人。

    也有办案人员认为,如此结案有点草率,因为掉在作案现场的纽扣,很可能就是毅虹那套工作服所缺的那枚。

    老龚却说,破案最重要的是证据链和逻辑线。“很可能就是”,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就是”。案发时毅虹根本不在本市,那她与本案有何逻辑联系?因此,工作服和纽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没有作案时间。

    老龚是一位富有破案经验的老警察,对于他底气十足的意见,其他人还有什么好说呢?所长也赞同龚警官的意见,决定释放毅虹并退还服装,赔礼道歉。

    毅虹走出派出所时的心情是复杂的,但她从心底里感激龚警官。刚到鹭城时她被关进留置室,要不是龚警官从谏如流,听从了自己对假环卫的检举揭发,也不可能很快还她和思锁、向城的清白。

    这次他又独具慧眼,抓住了作案时间这个关键,才使毅虹免遭牢狱之灾。

    哎,若是遇上个脑子不拐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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