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宣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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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5点30分。

    此时,审判庭外走廊已经是日沉的斜阳。

    宫川坐在被告席上,内心已经紧张得不行,那张漂亮的面庞,血色已经褪了不少,两只手一直紧握着黑色圆珠笔。这是她独立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她不想辜负她的当事人。宫川脑海中不断浮现起,绿茵草地上那些门球队员在训练的场面,还有花田的经历。

    宫川想守护花田的梦想。

    这些人好不容易找到的栖身之所,自己一定要为之守护。

    可是越是这样想,宫川内心的压力便是越大。要是万一输了的话,没有了这块门球场地,以现在她们的财力,将寻找不到适合的场地训练。她们好不容易争取到的参与世界锦标赛的机会,却无法为之奋力拼搏。

    像是被一块巨大的岩石,压在内心,宫川此时甚至感到了呼吸都变得有些困难。

    北原此时在旁边看着宫川,没有出手干预。毕竟每个律师总会经历着这一遭,放手让她体验一次这种心情的过山车,倒也无妨。

    忽然,法庭左侧的暗门,指示灯由红转亮,法官助理恭子率先步入审判庭内。恭子整理了一下书记台上的资料,确定了电脑工作状态完好,随后看向法庭内的原被告律师们,提高了声音道,“裁判长即将入席宣判,请全体起立。”

    话音落下。

    法庭内的四位律师纷纷起立。古美门有些慵懒地系上了西服的第一个扣子。真知子则保持着挺拔站姿。北原地站姿则有些歪歪斜斜。

    宫川也跟着站了起来,随着听到书记员的声音,她的心脏不由得又剧烈跳动了两下。明明已经喝过矿泉水的嗓子,此时却变得干渴起来。周围流逝的时光,仿佛被冻结一样,以一种慢放千倍的速度在流逝。周遭的景象也渐渐变得有些模糊起来。

    下一秒。

    暗门处,出现江田法官的身影,他步入审判席上。黑色的法袍轻轻飘动,在高耸的审判台上,他有些年轻的面庞,此刻也显得颇为威严起来。

    见到江田法官,真知子立刻上前一步,拿出了一张A4纸,递交给法官,“裁判长。在作出判决之前,我想递交一张先予执行申请书,考虑青叶台公寓现在的确处于通行困难,无论法官是否同意青叶台公寓拥有邻地通行权,请求先行予以执行原告方的诉讼请求。青叶台公寓愿提供一定金额就先予执行作出担保。”

    【先予执行】

    【所谓先予执行,即在某些特殊类型案件或紧急情况下,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即让法院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进行执行,划拨对方财产或停止、排除某类妨害。一般而言,强制执行往往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后才能进行。而先予执行就是这样一个例外】

    听到真知子请求先予执行,宫川的眼睛顿时睁大了几分,立刻也踏上一步,“裁判长。现在判决即将作出。一审判决作出后,提出上诉,案件应移送至东京高等裁判所。对方的先予执行申请,应当向东京高等裁判所提出,而不是现在向新宿区地方裁判所递交申请。”

    在宣判之前,两位巾帼律师再次争斗起来。

    江田法官面无表情地接过了真知子的先予执行申请书。

    “裁判长!”宫川走上前一步,张了张嘴,想再次说话。此时此刻,宫川认为法官接受对方先予执行申请的这个动作非常不妙。这几乎已经表达了法官同意对方行使邻地通行权的观点。不然的话,法官根本不会同意先予执行的请求。

    “咔!”

    法槌敲响。

    宫川面色再度一紧,然而宣判已经开始,此时她已经不能够再继续发言。那葱葱玉指在微微地颤抖,这道美人身影就这样有些呆立地站在了审判席面前。

    江田法官手上拿着一张纸,宣读道:“新宿区地方裁判所,一审民事判决书京新[65]0925号。原告:青叶台公寓业主委员会。原告委托代理人:古美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古美门研介,古美门律师事务所律师黛真知子。”

    “被告:高井雅彦。被告委托代理人:江藤律师事务所律师北原义一,江藤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宫川佐枝子。”

    “原告青叶台公寓业主委员会与被告高井雅彦邻地通行权纠纷一案,本院于10月5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11月21日,本院召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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