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初步达成协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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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近12亿米金的大型交易,自然不是那么容易确定下来,即便一切都已谈妥。

    最简单的一个道理,希杰娱乐公司和东宝电影公司有这么多现金吗?

    就算有,可是会不会影响到他们各自的发展计划,包括一些影视剧投资。

    毕竟,这不是高丽币,  更不是倭国币,而米金。

    尤其是希杰娱乐公司,如果没有身后的希杰集团,他们根本拿不出这么一笔钱。

    所以,林荀也提出来,他要一部分希杰娱乐公司和东宝电影公司的股份。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两个公司相当谨慎,  毕竟是资本家,对于股权相当看重。

    更重要的是,林荀的资本力量有可能颠覆他们,这让他们必须小心谨慎。

    直到林荀提出,他希望得到的股份是3%左右,而且不能不少于1%。

    听到这个数字,两家公司才放心下来。

    因为这个股份占比实在是太小了,小的根本不存在威胁他们的可能。

    甚至,这个持股份额都不能在董事会拥有一个席位,纯粹的投资者。

    希杰娱乐公司和东宝电影公司立刻答应下来,只不过具体的数字还有待确定。

    对于两家公司来说,一点也不亏,相较于现金,一点股份显然更划算。

    更何况,如此一来,他们还能够加深和林荀之间的关系。

    不管怎么说,林荀可是好莱坞的著名导演,将来说不定有合作的机会。

    别的不说,  以后林荀的电影,他们至少有一点点机会参与进去。

    至于说林荀的目的,也很简单,他就是看中了高丽和倭国的电影市场。

    不只是电影市场,包括电视剧,甚至是综艺节目,其实都是很不错的市场。

    三国算是近邻,再加上中华文化的影响,在文化上的差距其实不大。

    如此一来,一些电影就有了输出的可能。

    现代剧有点困难,不过呢,古装片,尤其是历史古装片,其实还是很有市场的。

    比如说后来的《甄嬛传》,还有《琅琊榜》,不止高丽和倭国,甚至是东南亚,都非常受欢迎。

    只不过,就连好莱坞都只是林荀捞金的地方,他们干嘛这么在意高丽和倭国?

    林荀可以无所谓,不过呢,这对荀远影视来说,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发展方向。

    更何况,荀远影视将来引进高丽的综艺节目,有了这个桥梁,也更加方便。

    至于说短期目标,自然是电影上映。

    作为希杰娱乐公司的股东,帮助他们在高丽上映几部电影,这应该不是问题吧?

    股权转让的合约已经签订,只不过呢,暂时没有公布,还属于秘密行为。

    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允许大规模的私下转让股权,这是不合规矩的。

    你可以转让股权,不过前提是在交易所报备。

    林荀却没有立刻这么做,很简单的道理,他真要出走,估计会引起不小的风波。

    胖达影视可是他一手建立起来的,他对于整个影视公司的意义绝不寻常。

    真要因为他的离开,导致股价大跌,无论是原来那几位股东,还是新来这两位,都不会放过他。

    股价下跌,损失的可不是普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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