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汝不若犬乎!(求追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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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儿都被两人愈发变大的声音吓坏了。

    导致坐了一上午,两人加起来没钓到第三条鱼。

    中午两个人也将就了。

    正好两条鱼,一人一条。

    刚摆上桌。

    “看一眼,吃饭?”

    余生问,陈生立马知道拿出手机,看榜单......他们两个一起出的道,一起发的第一首歌,一起成为的歌王......可默契了。

    看完,放下手机,完全没有意外。

    “不出所料。”陈生叹了口气。

    “热度指数破首日纪录了吧?”余生补充问。

    “破了......首日3w开外。”

    “......这属于撞天花板上了。”

    “是的,输给这首,大家都输,其实也不算太丢人。”

    说着把手机屏幕共享到电视大屏上。

    看着为首的《青花瓷》,

    下边踩着的全是歌王......

    两个好基友愣了好久,

    开局《夜曲》《青花瓷》......

    这辈子做梦都不敢这么梦。

    “老陈,把这个月的大家拉个群吧。”

    余生吃完鱼,突然提议道。

    “群名就叫复仇者。”

    “这个可以。”陈生点头附和,“歌我是服气的,可对于人......大家应该都是不服的。”

    “对。”余生很坦然的面对了这次的失利,“输一次没事的,下次他发歌我依旧打算重拳出击......创作者嘛,终归有思路枯竭的一天,或者一刻,我相信李勋也肯定有的,或许不是下次,但一次又一次,总有一次,我能逮住他。”

    要不说,能玩到一起去呢,陈生对这话极其的赞同,“是的,谁能说赢一次不算赢呢?”

    “现在李勋的处境,我们可以输无数次,但他只要输一次......我们就胜利了。”

    这话......在理。

    “没错。”余生甚至拿出了手机,“我把我那条微博置顶了,激励自己,赢一次李勋我就删了了。”

    “我也置顶。”

    “好兄弟,我相信总有一天,这条微博会消失在我们账号里边的。”

    “对,这话没有一点毛病。”

    嗯,没毛病。

    ......

    12点都过了。

    李勋对他写了书后,网上的评价挺在意的,但发了歌之后,就没什么关注了。

    毕竟,上次的《夜曲》,这次的《青花瓷》......

    就两字,无敌。

    也确实,《青花瓷》这整首曲子所蕴含的东西太丰富了。

    这是华夏都暂时没有出现,或者发展过的新风格。

    这歌词的底蕴,加上曲子的精妙......

    虽然真的有很多人不喜欢,甚至讨厌李勋这个人,

    但有一说一,他们对无论是《夜曲》,还是《青花瓷》,就很气,下不去口......

    对李勋这货有多讨厌,就对他的作品有多喜欢。

    这歌词一出,有些乐评人实在忍不住了,再不能点评这种能够在流行音乐史都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歌,他们就要疯了!

    于是,终于,抱着有可能被黑粉爆破的风险,有人开始下场点评,这是一个微博有着大几百万粉丝的,大乐评人,也是华夏音乐学院的一个老师,

    “古今合璧,极具古典韵味,与旋律配合时唯觉浑圆天成,以极具华夏古典特色的词藻,与丰富的修辞,丰富了艺术表现力,提升了文化品味和艺术内涵,使之俨然成为一副水墨丹青画。

    同时,又使静态的歌词动态化,让艺术形象跃然纸上,人也随之走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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