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 9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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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双徊一顿,少有的露出了茫然的表情。

    大概是因为没有想到,陈靳连喘口气的机会都不给他。

    看着酒杯,林双徊嘴角迟迟没能重新笑起来。

    “你明年就十八岁了。”

    一直拿他当空气的陈靳忽然站起身,朝他走了过来。

    然后举着手里的威士忌,与他手中的香槟碰了碰,又说,

    “爸爸很信那些大师的话,只要你成年了还没有觉醒那什么什么破玩意儿,你就能回家了。开心吗?”

    那些人说,如果林双徊十八岁还没有觉醒任何稀有血脉,说明他只是个普通人,他母亲的死或许和他无关。

    但如果觉醒了,那么必定就是林双徊害死了林妁焉,而未来,他不祥的血脉还会牵连整个陈家。

    而现在,距离林双徊十八岁,还有几个月。

    陈沣其实已经渐渐心软,开始等待小儿子回家的那天。

    但显然,陈靳并不想弟弟回来。

    说完,陈靳仰头喝掉了一整杯酒,然后看着林双徊。

    “你也干啊。怎么?还在为上次的事情生我气,甩我脸子是吧?”

    陈靳看他端着酒杯不动,嗤笑道,“那能怪我吗,是你太怕猫了。这毛病得改。”

    有几个陈靳的狐朋狗友聚了过来,没什么眼力见儿地加入话题,听到一半就接茬:

    “怕猫?谁啊,连猫都怕,这么胆小。”

    陈靳朝林双徊努努嘴,满脸不屑:“他呗,我难得邀请他去我新家参观,还把我最心爱的猫放到院子里陪他玩,结果他吓得屁滚尿流的,哭着叫救命,哈哈哈!”

    众人跟着一起笑,评价林双徊娇弱。

    林双徊垂着眸,嘴角扯出一个要笑不笑的弧度。

    他怕猫这件事确实很值得笑话。

    但那天,陈靳放出来的那只猫,是体重逼近四十公斤的猞猁,而且还是陈靳刚买回来,没有养熟的野物。

    它不服驯养,保留狩猎本能,把突然出现的林双徊当成敌人,差点将他当场撕碎。

    林双徊是连看见一只橘猫都会喘不过气来的废物,哪里经得住那种场面。

    他最后虽然不至于屁滚尿流,但一路跌跌撞撞,在晕过去的边缘。

    不过他没有哭着叫救命,这是陈靳胡说的。

    林双徊知道陈靳喜欢折腾他,但不会真的杀了他。陈靳只是想看他难受,看他痛了,就舒坦了。

    在猞猁抓破林双徊肩膀,准备咬上去的时候,陈靳就让饲养员和保镖把猫带走了。

    那时候陈靳应该也吓到了。

    因为林双徊的肩膀和靠近脖颈的地方被拉出几道又长又深的爪痕,鲜血横流,惨不忍睹。

    好在送去医院及时,也没伤了要害。比起疼痛,林双徊更多的是受到惊吓。

    现在好了伤疤忘了疼,林双徊今天竟然还敢来找陈靳。

    换个人都不至于这么没骨气。

    但林双徊这个人不太记仇。

    大概是因为从小到大受过不少伤,已经很习惯。

    他几乎不会觉得委屈。

    而且听惯了“你把你妈害死了”“你哥哥因为你瞎了一只眼”这样的话,林双徊有时候觉得自己遭点罪也是应该的。

    他倒真希望那天的事成为契机,让陈靳明白,亲兄弟没有隔夜仇。

    但看着手里的酒杯,又开始觉得一切很荒谬——他怎么会相信陈靳肯跟他道歉?

    “林双徊。”

    陈靳忽然喊他。

    旁边说话的人都安静下来,等陈靳发言。

    林双徊也抬头看他。

    “喝了它,我们还有的聊。否则你就再也别想从我这儿听到任何妈妈的事。”

    妈妈,一个既遥远又亲近的人。

    林双徊的出生伴随着林妁焉的去世,他很想知道妈妈是什么样的。

    有时候陈靳折腾够了,会和他聊起妈妈。

    通常是在喝多了脑子糊涂的时候,跟林双徊讲些零星的回忆——

    “刚怀上你的时候,妈妈就给你取了名字,我嫉妒死了。我想为什么你能姓林,我就姓陈。我也想跟她姓。而且妈妈起的名字也好听……不过老爸后来揍了我一顿,我就觉得姓陈也挺好。”

    “妈妈很漂亮,比你在电视上看到的任何女明星都漂亮一百倍。你有点像她。但也只有一点点。”

    那是陈靳唯一还像个哥哥的时候。

    林双徊握着酒杯的手稍稍用力。

    “哥。”

    林双徊看着陈靳,眨了眨眼,以此掩盖别的什么心情,

    “你应该不会真的弄死我吧?”

    “会。”陈靳满不在乎地耸耸肩,“有枪立刻毙了你。”

    林双徊这才真的放下心来。

    陈靳会这么说,那酒里放的应该不是毒药。

    他仰头干掉这杯香槟,酸涩,以及一点不太可口的甜。

    陈靳看着他吞下去,眼神暗下来。

    片刻后,林双徊放下空掉的酒杯,问:“我十八岁那天,可以回家过生日吗?”

    陈靳经常故意无视林双徊,或者答非所问。

    但这个问题,他却正面回答了:“如果,你没有变成什么怪物的话。”

    “我不是怪物。”

    “谁知道呢。”

    陈靳确认他喝完了酒,就收回了目光,无所谓地耸耸肩,转身走入他的声色犬马中。

    ——

    原泊逐在不夜洲迷路了。

    他自己也很无奈。

    固定岗位的工作人员很敬业地守在每个十字路口的岗亭,不言不语,不敢偷懒。

    在发现自己迷路的第一时间,原泊逐当然应该求助那些工作人员,让他们带他去最近的接驳点。

    但问题是,原泊逐现在不在路面。

    不久前,他飞到了一栋建筑物的天台。

    飞,顾名思义,就是在没有人注意到的情况下,不借助任何工具,纵身一跃的意思。

    原因说来复杂,但也可以简单概括——

    原泊逐在分享了秦睿的蛋糕以后,提出了要先离开。没有人挽留他,他走得很顺利。

    但在离开的时候,他感受到了原栖风的存在。

    是的,他那个一事无成,每个月靠着啃老活着的哥哥,也出现在了这个顶级富豪俱乐部里。

    上次在街上碰到重伤的原栖风以后,原泊逐担心原栖风之后还会有危险,所以下了个追魂术,用狼尾毛碾作追魂丝缠在食指。

    只要追魂丝不断,就说明原栖风没死。

    而根据它在手指上的紧缚程度,原泊逐可以大致知道原栖风距离的远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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