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朗:已经攻略的人(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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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在哪个世界中,作者当前没有描述到的配角人物,实际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她也有好好地在呼吸、吃饭、学习、睡觉。

    在苟安的角度,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在原著线中,男配角贺然在女配苟安眼中,是可以信任与联姻的青梅竹马,是挚;

    而保镖夜朗,则是心猿意马、罗曼蒂克之心的所托之人。

    ——从古至今,名门大小姐和出生苦寒、社会底层打滚的野狗仆从旷世绝恋的故事并不算少,泰坦尼克号轰轰烈烈的沉入海底,溅起的涟漪不知道动荡了多少天真的名门少女心。

    苟安也没能逃过这场浩劫。

    实际上因为节操问题(或者别的问题)也并没有明确在一起,充其量大概是暧昧范畴,但是“夜朗”这个人却占据了苟安人生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忘记夜朗这个人是什么时候又因为什么契机,被爸爸放到自己身边的。

    他话少,除了长了一张好的脸蛋和绝世好身材外,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所以苟安最开始根本不在意他,把这个身边突然多出来的人当做空气。

    后来,苟安对陆晚嫉妒到发狂,这件事从执念几乎成了心魔,深夜噩梦中都在问“为什么总是她能得到最好的”然后流着眼泪惊醒……

    打开卧室的门,会发现那个沉默的身影永远都守在走廊昏黄的光下。

    听见开门的声音,他会转过头,深眸清明,只是望着拎着睡裙裙摆、不知所措的大小姐湿漉漉的双眼,问,「噩梦吗?」

    语气清冷又平静。

    却神奇地能做到一瞬间将苟安从噩梦中带回现实,就像是令人上瘾的无副作用良药。

    彼时苟大小姐便会脑子短路,流着眼泪扑进这个保镖的怀里,絮絮叨叨地诅咒一切不公平的命运。

    这到后来成为了日常,苟安就像是找到了一个最沉默的树洞,从此走到哪她都抱着这个树洞不撒手。

    她对树洞也越来越愿意花费心思。

    比如无意间在某个宴会上见向来对任何东西好像都没多少兴的保镖先生在离场时找了个打包盒,从甜品台多拿了某个品牌的蝴蝶酥——

    鬼使神差的,这个蝴蝶酥后来成为苟宅的必备品。

    哪天断供,恶毒女配苟大小姐会大发雷霆的那种。

    这种昭然若揭的偏袒根本不加掩饰,最后变成了招摇过市……所有人都知道苟安在失去了那根香蕉同款的猫之后,现在又找到了的宠物,并且苟大小姐对之不释手。

    直到有一天,坐在下午茶的餐桌上,苟安撩着长发懒洋洋地说:「如果陆晚倒霉一次就好了,给她一点教训吧?」

    站在她身后的保镖先生难得有了反应,微微垂头,目无波澜地望着她。

    良久,他说,「好。」

    苟安冲他抿唇笑了粉扑-儿文=~學)笑。

    那个时候她还天真地觉得,多好啊,这个人从来不会反抗自己,他果然对我最好了。

    可惜直到锒铛入狱、被警察拷走的一瞬间,苟安怨恨过除了父母的所有人,却唯独没有把锅扔到夜朗头上过。

    时至今日,她依然以为在整个混乱不堪的原著线里,夜朗是个特殊的存在。

    ……

    早晨的筒子楼有属于它特殊的活力。

    早上七点,江城大部分地区的人还在睡梦中,住在斋普区的筒子楼的人们已经开始了他们的一日——距离他们最近的地铁站骑共享自行车得半个小时,因此他们不得不比一般人早起一会会。

    飞鸟朴素着翅膀,发出“咕咕”声音飞过,在自家楼下摆摊卖早餐做些小生意的支棱起了摊位……他们不吆喝,只是简单与同样早起去上班、照顾早餐铺子生意的邻里亲切寒暄。

    昨天的雨让青石板路面湿漉漉的,泥土的腥香夹杂着茶叶蛋的卤水味儿从窗户飘入。

    苟安就是被茶叶蛋的香味给饿醒的。

    肚子“咕噜咕噜”叫着睁开眼,她错愕地发现自己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破旧的窗户,清早初生的阳光从外面直射,没有窗帘;

    斑驳的墙壁旁边立着一个极其简单且应该进博物馆的木柜子;

    在她身下的是一张木头弹簧床,一转头,床头便有不起眼的、大概是编织的蜘蛛网。

    “……”

    苟安被吓得一个激灵,一翻身坐起来,床铺发出不堪负重的“咯吱”巨响。

    ——我在哪?

    等着迷瞪的双眼,她听见了厕所“哗啦”水响,扭头过去的同时,水声停下,厕所门后面出现一个模糊的高大身影。

    完全搞不清楚什么状况的苟大小姐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又躺回床上盖上被子拉到脖子闭上眼——

    厕所门开了。

    有人从门里走出来。

    苟安能感觉到那人在她。

    几秒屏息,待落在自己脸上的目光终于挪开,她硬着头皮悄咪咪睁开一只眼,便见在床不远处,背对着他的年轻、高大雄性□□。

    他只穿了一条牛仔裤,牛仔裤还被水溅湿了,背部拢起的肌肉上,几股水流汇聚成小溪顺着他肌肉曲线往下流淌……

    最后汇聚成一股,消失在腰与牛仔裤边缘阴影的凹陷中。

    目测身高大约一米三左右,此时,他随意用一块破旧的毛巾擦掉上半身的水渍,又像是野狗似的粗鲁擦蹭过乌黑湿法,他转过身——

    苟安赶紧闭上眼。

    “醒了就别装睡。”

    沙哑低沉的声音突兀的在死寂的屋内响起。

    ……声音有点耳熟。

    苟安慢吞吞地再次睁开眼,猝不及防对视上一双平静深棕色深眸。

    目中毫无情绪,只是依然摄人心魄。

    眼前的人一动不动立在那望着她,阳光下,天生的冷白皮让他像是披上了一层光。

    纵使像是故意糟蹋颜值似的留着一头乌黑且短到不能再短的短发,也不能妨碍任何人到这张脸都要小小惊艳一下——

    对一名保镖来说,夜朗的脸确实过分英俊到没有必要。

    “……”

    面对眼前这早就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漂亮脸蛋,苟安甚至都怀疑自己在做梦,懵懵懂懂地掀开被子从床上爬起来,她站在发出各种怪响的床上:“夜朗?”

    她再次叫了他的名字。

    夜朗眼皮子动了动,有点没弄明白眼前这个小姑娘上哪知道他的名字的——昨晚叫了一次,姑且以为他自己幻听……

    可她现在毫不犹豫、清楚清晰一又叫了一次。

    他确定自己不认识她。

    他沉默寡言,只用一双很具有侵略性的双眸锁定她。

    认真思考,难道这是哪个为了他跑来夜未央消费的千金大小姐?

    这种“为冲锋,无知者无畏”的千金大小姐在夜未央倒也不在少数。

    可她的眼神中明显没有带着任何的畏惧或者是迷恋,夜朗清楚地捕捉到她在见自己的脸那一瞬间放松了的神情——她慢吞吞地坐了起来——望着他。

    “我怎么在这?”苟安问,语气自然。

    夜朗觉得作为初次见面的人,她的语气应该客气点儿,于是微微拧了拧眉:“昨晚夜未央。”

    苟安抱着膝盖坐在床上回想了一会儿,这才想起,模糊的记忆中好像就是昨晚她真的很倒霉,正想跑路,结果身后杀出个陈咬金——而且不幸的就是半个小时前在下面一层因为卡油被她甩了一巴掌那位……

    两人很快发生斗争。

    正操起一个酒瓶准备跟那个还想趁乱偷懒粉扑-儿文=/學0的流氓拼命,从门外面又莫名其妙来了个人,没等她反应过来,来人便抓着流氓的脑袋直接摁在了玻璃茶几上。

    茶几出现了蜘蛛网裂痕。

    流氓头破血流地倒下。

    处理完那个人,在她目瞪口呆中,来人扔垃圾似的扔开了流氓,直接走向窗边推开窗,轻车熟路的,一条腿先踩了上去,着正准备往外跳——

    这才想起来什么似的,回过头了她一眼,像是才发现这还有个人似的,问呆若木鸡的她:「走吗?」

    苟安当时处于脑子停摆的状态,到夜朗,下意识地觉得救星来了,都没来得及思考所谓救星为什么不是第一时间奔向她问她还好不好,就“哦”了声,扔了手里没来得及用上的酒瓶,然后毫不犹疑跟着他一块儿笨手笨脚往下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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