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四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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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点燃的战火,不会因为一段暖昧的插曲而止息。

    当魔王回想着那夜草原上的亲吻,按着自己怦怦跳动的心脏,无比惊恐地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的时候,已经不得不迅速投身于战争的等备之中,常常要从深夜忙到清晨。

    数日后,魔王的部将们被请进宫殿。

    他们在巨大的地图上,看到了略缩的深渊的山川。血红的墨迹从王庭出发,中途贯穿了四个小部落,一路直指西北。

    "……黑托尔。摩朵轻轻念出了征程的终点: “我还以为,吾王会先对瓦铁动手。”

    旁边的几位魔将各自点头。首领瓦铁与魔王之间的新仇旧恨,在王庭不算什么秘密。

    “瓦铁部落……”倒是天珀说了一句, “远了点。至少要能完全控制住鱼牙山脉与黑河,才方便对瓦铁动手。"

    昏耀盘膝坐在草藤编织的坐垫上,就听着魔将们你一言我一语。王的旁边,坐着那位精致得不像话的人奴。

    兰缪尔把长发编起来系了一枚白色的骨铃,正慢慢地用火石烧开一壶淡酒。

    昏耀和臣属讨论政事的时候,他一般不说话,就在旁边一边做点什么事情一边听着,有什么意见私下里再和昏耀单独交谈。

    最开始,魔王的臣属们简直痛苦不堪。

    怎么能想象,当他们煞气腾腾地叫嚣着踏平某个部落的时候,有个人类坐在旁边乖巧地编着骨饰,声音丁零当啷的;或者认认真真地给螺贝刺猬涂眼睛,涂出来居然还蛮好看……

    但现在,好吧,已经习惯了。

    “兰……缪尔——大、人……”

    摩朵黑着脸,扭曲地吐出这几个字,尤其是后面的尊称, “也要一同去?”

    昏耀看了看兰缪尔。

    事实上,这是他头疼了好几天的问题。兰缪尔身戴禁锁,只能在骨钥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如果带去了战场前线,局势瞬息万变,不可能顾及得上。

    就算把人类放在大营里,万一军队出征的时候遭到袭营怎么办,难道要他原地等死吗?可假如把兰缪尔和骨钥一起留在王庭,和给困兽去枷有什么区别?

    昏耀索性把难题抛给“问题”本身,他冲兰缪尔抬了抬下颌: “你自己说。”

    />兰缪尔淡淡一抬眼: “您又来了?吾王将我留在王庭,将骨钥交给一位信得过的魔族,叫他来掌管我不就好了。"

    昏耀; "。

    可恶,听起来很有道理,他为什么没想到?

    但仔细想想……魔王强装镇定,清了清嗓子: “不行。”

    仔细想想,笑话,他怎么可能将自己的奴隶拱手让给其他魔族,暂时也不行!兰缪尔是个美貌绝伦的人类,又是那么荒唐的好脾气,万一被欺负了,他都无法知道!

    “你是个狡猾的人类,”昏耀说, "换了别的魔族来看管你,还是在王庭要地,我不放心。"

    兰缪尔:

    昏耀: “你还是得跟着我。”

    两天之后,王庭的军队启程,战士们离开家园。角马嘶鸣,祭司们敲起了战鼓,烟尘滚滚而起。

    出征前,魔王亲手为人类穿上贴身的链甲,用护腕束紧袖子。

    昏耀低着头,而兰缪尔微微仰头。魔王的鳞爪环过纤细的脖颈,在背后扣好锁扣,最后从自己的胸前取下骨钥,若无其事地套在人类的脖颈上。

    兰缪尔吃了一惊,一把握住昏耀的手腕: “吾王!”

    昏耀将他的手指慢悠悠掰下来,说: “戴好了。遇到危险……”

    说完,魔王忽然奇异地沉默了一下,低头亲吻了人类的唇。

    兰缪尔: "?

    “要知道跑。”昏耀补完了这段话。

    说罢,魔王扬长而去。留下兰缪尔站在原地,迷茫地摸了摸自己的唇角,心想:看来王很喜欢人类的这种亲吻。

    隔着老远,几个魔将撇撇嘴,指指点点。

    “哼,迷惑吾王的人类……”“装模作样的人类……”

    “等着瞧,不出三天,人类就要哭着求王放他回去!”“别的不说,人类的孱弱躯体,怎么可能跟着魔族的勇士们长途骑马?”

    ——仅仅片刻之后,他们愣愣看着跨上角马的人类,傻眼了。

    兰缪尔换下了平日里的宽松白袍,披挂轻甲,银灰长发如魔族出战时那样编成厚辫,系着骨片绳。

    他踩着金属马镫,攀上远远比自己高大的角马,稳稳地坐上了鞍鞯

    。抬头时眼尾的那枚鳞片凛凛闪光。

    “驾。

    披着铁甲的角马奔跑起来,带着纤弱的人类一骑绝尘。兰缪尔的马很快掠至阵前,与魔王并驾齐驱。

    昏耀在风中回头,夸了句: “学得不错。”

    兰缪尔: “吾王教过我。”

    从前,圣君在人间时虽然也学过骑术,但真正骑马的机会并不多,也没有跟随军队出征的经验。但魔王酷爱骑马,骑术尤其精湛,前两年闲的没事溜人类的时候,就骑着马带兰缪尔到处跑。草原、山崖、冰湖、深林……

    兰缪尔又好学,几年下来,骑术进步飞快。连昏耀都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确实是个被神卷顾的天才。

    就这样,王庭的征途,以近乎不可思议的猛攻拉开了帷幕。

    魔王一贯酷爱依托于精锐骑兵的急行军,连夜踏冰河、攀雪山都是常有的事,而这一次更加恐怖。

    三天,整整三天几乎不眠不休,却又计算得堪称冷酷的疯狂奔袭。

    锣声一敲,骑兵卸马,在沉默中迅速进食休整,锣声再一敲,无论吃没吃饱都要上马行进。到了夜晚,漆黑不见五指。魔王命令士兵在马鞍上挂起小小的铜灯,就凭着萤火般的微弱光芒摸瞎狂奔,只有凌晨时分才能有几个钟的休眠时间。

    堪称地狱强度的行进之下,就连魔族士兵都偶有掉队——他们只能灰溜溜原路回到王庭,等着接受嘲笑——更遑论兰缪尔一个没有法力的人族。

    昏耀把人类的体力也纳入了计算。每到傍晚时分,他就把兰缪尔叫过来,让人类与自己同乘,勒令其靠在自己怀里睡一会儿。

    越过霜角雪山,涉过浩荡的无浪河,再冲过一望无际的平原。

    到了第三天,昏耀突然命令兰缪尔撤到阵后。

    当时,行进的前方还空空荡荡,没有任何特殊的迹象。然而魔王的敏锐终究在这一日的下午得到了验证:

    王庭的军队,狠狠咬住了落网的猎物。

    第一个遭殃的大倒霉蛋,是个依附于黑托尔的,名叫“孜塔”的小部落。

    兰缪尔算出了地火变动的时间和方位,魔王进而推算出了孜塔部落的迁徙路径,直接横向截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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